神秘力量删帖!地产大佬性侵女童事件再掀波澜,官媒也怒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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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岁、12岁两名女童,被其母亲的友人周某某,以游玩迪士尼为名,带往上海。但迎接她们的,却是星级酒店里的猥亵。事后,57岁的地产大亨王振华给了周某某1万元。
后经证实,犯罪嫌疑人是集众多荣誉为一身的上市公司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。
接着,上海的另一家媒体新锐——界面新闻通过警方证实了该消息,并确认犯罪嫌疑人王振华已被控制。
然而诡异的是,短短几个小时后,新民晚报与界面新闻的稿子被迅速删除。
最先注意到并质问的是《光明日报》。
当天下午,《光明日报》旗下的光明时评刊发评论文章《没啥好说的,从重从严吧丨光明时评》指出,《新民晚报》披露此事件;界面新闻向上海警方确认了此事属实;人们注意到几家媒体已经转载相关消息,被迅速删文,不知道何方所为的结果。
评论若有所指地说:涉案人王某的身份不凡,是上市公司新城控股的董事长,目前对外公布总资产达3000多亿元人民币,同时还拥有一家港股上市公司,以及还有大量社会兼职。但是,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没有谁凭借自己的金钱、权势、地位,就能拥有游离于法律之外的特权。一旦犯罪事实查证确凿,无论是谁,只要是构成违法犯罪,都应当接受法律的惩罚。
昨晚接近22点时,《人民日报》官微发表微评,对涉嫌猥亵女童案提出了三问。除质问到底是猥亵还是强奸?是偶然事件还是存在输送利益链外,最值得玩味的一句是守卫儿童权益安全,不容丝毫妥协和打折。让司法正义昭告天下:决不允许任何人享有法外特权。
长期关注时政新闻的人都知道,人民日报深夜提出这三个问题,或说明媒体已隐约感到有种邪恶的外力,试图阻挡调查。
这让人想起云南孙小果案的一个细节:警方在调查孙小果案时,受到了某种强大的阻力。为能继续调查孙小果案,办案警方只能将案情透露给媒体,希望能借助舆论让邪恶的阻挡着退却,并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。
回到此次事件,很多人可能没有注意到一个细节:界面新闻通过警方证实了该消息,并确认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。
一般而言,公安机关在查办案件时,特别是涉及性侵案、未成年犯罪或被伤害案或涉上市企业的重大案件,很少主动或突然向媒体确认未经官方统一口径发布的消息。这也是为适当保护犯罪嫌疑人(未经法院判决)的应有权益。
但此案不仅是未成人遭性侵,还案涉上市公司,警方为何非常规地向媒体确认了该消息呢?知名媒体人褚朝新撰文说了一句话,也是标题:给上海警察点个赞。
是的,我们必须给上海警方点赞。我们大胆揣测:是不是我们的警方在办案时,遇到了某种无法逾越的阻力,不得借助舆论?
今天,法制日报旗下新媒体《法治长三角》直接点破了。这家中央政法委的机关报直言:新城控股57岁董事长涉嫌猥亵9岁女童,岂能删帖了事!
文章开篇指出:正当舆情四起,矛头直指新城控股57岁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9岁女童时,所有帖子瞬间被删。
文章说:如此恶劣、泯灭人性的事件,早已超出常人所能忍受的范围,不论出于何种因由,皆不可删帖,更不能删帖。如果7月3日的删帖,确实是有人背后操纵,想遮天蔽日,维护王振华的社会形象。督君不禁不寒而栗,当社会话语权任由少数个体操纵,公平正义何以伸张?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”岂不成了一句空话?
法制日报的上述文章说:涉案的周某某是否还给其他富人提供这样的不正当交易,是否存在一个完整的地下链条?如果有的话,还有多少女孩落入魔窟,多少衣冠禽兽参与此类勾当?
最后,诅咒试图通过删稿掩盖此案真相的人:助纣为虐,必遭天谴。
王振华的公益项目均与儿童有关仅七色光计划已涉及6000名乡村儿童
振华还拥有香港身份证和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
按说老板个人出问题不代表公司该死,但新城流出的一张内部截图,让人大跌眼镜,原来黑心老板背后还有一群黑心团伙
事出反常必有妖!此事如何收场还需拭目以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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